平罗县城南区48-4#地块(含48-9#地块)及48-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第42号)的要求,现将平罗县城南区48-4#地块(含48-9#地块)及48-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1、场地基本情况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平罗县2019年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19]182号),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将城关镇和平村、红崖子乡红崖子村集体土地2.2415公顷(耕地2.096公顷、其他农用地0.0270公顷、未利用地0.1185公顷)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作为城镇建设用地。2026年4月7日,平罗县自然资源规划服务中心发布《平罗县城南区48-4#、48-8#(含48-9#)及48-10#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序号:2026-023号),其中48-4#(含48-9#)及48-1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2、调查结论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该地块及临近区域历史上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化学品储罐、污水处理等设施或活动,不属于污染场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该场地环境调査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开发利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钰 建设单位: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13895030781 调查单位:宁夏天兴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工 联系电话:13209666656 报告全文见附件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