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陆港口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惠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场及生态修复项目(南侧填埋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120171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污染影响类》(HJT394-207)的相关要求,现将宁夏陆港口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惠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场及生态修复项目(南侧填埋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夏陆港口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惠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场及生态修复项目(南侧填埋区) 建设单位:宁夏陆港口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温总 联系电话:17695221992 |